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累计预扣法
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止当前月份累计工资薪金所得额,减除纳税人申报的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累计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对照综合所得税率表(年度),计算出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减除已经预扣预缴税额后的余额,作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的税额。
2、计算公式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缴应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缴应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注:累计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纳税人当年在本单位的工作月份数
3、累计预扣预缴个税税率表
级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
3 |
0 |
2 |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
10 |
2520 |
3 |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6920 |
4 |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
25 |
31920 |
5 |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
30 |
52920 |
6 |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
35 |
85920 |
7 |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
45 |
181920 |
4、案例讲解
例:2020年1-6月,A员工均在同一单位任职,月薪1.8万元,社保费每月扣除3200元,月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专项附加扣除每月2500元。
1月应纳税额=(18000-3200-5000-2500)*3%=7300*3%=219元
2月应纳税额=(18000*2-3200*2-5000*2-2500*2)*3%-219=219元
3月应纳税额=(18000*3-3200*3-5000*3-2500*3)*3%-438=219元
4月应纳税额=(18000*4-3200*4-5000*4-2500*4)*3%-657=219元
5月应纳税额=(18000*5-3200*5-5000*5-2500*5)*10%-876-2520
=(90000-16000-25000-12500)*10%-876-2520
=36500*10%-876-2520=254元
6月应纳税额=(18000*6-3200*6-5000*6-2500*6)*10%-1130-2520=730元
1-6月合计税额=219+219+219+219+254+730=1860元
1-6应纳税额=(18000*6-3200*6-5000*6-2500*6)*10%-2520=1860元
居民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个税计算方法
1.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以每次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费用按八百元计算;
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注: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2.计算预扣预缴应纳税额。根据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预扣率计算应预扣预缴税额。
二、个税税率表
级数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 |
20 |
0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三、案例讲解
某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2000元,则这笔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计算过程为:
收入额: 2000-800=1200元
应预扣预缴税额:1200×20%=240元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税款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个税计算公式
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三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说明:外籍人士(包括港、澳、台),个税起征点统一为5000元。
二、个税税率表
级数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元的 |
3 |
0 |
2 |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
10 |
210 |
3 |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
20 |
1410 |
4 |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
25 |
2660 |
5 |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
30 |
4410 |
6 |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
35 |
7160 |
7 |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
45 |
15160 |
三、案例讲解
某非居民个人2020年6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20000元,未交纳三险一金,则这笔所得应扣缴税额为:
(20000-5000)×20%-1410=1590元
政策依据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55/c3967308/conten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