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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通知
 2024-02-28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相关要求,纳税人需在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2023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纳税人可在2月21日起使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日至3月20日之间办理退税的需要预约,3月21日后退税不需要办理预约。

 

具体操作方法与2022年基本一致,可参照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指南:
https://cwc.sdca.edu.cn/info/1031/1580.htm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号)全文如下:
https://fgk.chinatax.gov.cn/zcfgk/c100012/c5221099/content.html